赛事章程 – 米丽娅姆·海林国际声乐比赛(2027 年)

总则

1.芬兰文化基金会将于 2027 年 6 月 5-17 日在图尔库举办第 10 届米丽娅姆·海林国际声乐比赛。 

2.本届赛事面向 1995 年及以后出生的歌唱选手开放报名。  

3.选手一经报名参赛,即表示同意遵守本赛事章程、演出相关规定及评审委员会裁决。同时选手承诺,可在赛事期间全程脱离一切职业演出安排,保证全程参赛。 

报名参赛规定

5.赛事报名时间自芬兰当地时间 2026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上午 9 时 (UTC+2) 起,至芬兰当地时间 2026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4 时 (UTC+2) 止。选手须使用官网 mirjamhelin.fi 的线上表格进行报名参赛。报名时,选手需上传高质量音视频录像用于初选(不接受链接)。报名时还应附上参赛曲目清单。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。 

6.初选评审委员会将依据选手提交的音视频录像,筛选入围图尔库现场比赛的选手。成功入选的选手将于 2027 年 1 月 15 日前收到确认通知书。 

7. 选手如需修改已提交的参赛曲目,可于 2027 年 2 月 12 日前提交变更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
8. 入围选手须于 2027 年 6 月 6 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 时前往赛事办公室现场签到,并于当日下午 2 时参加出场顺序抽签。

乐谱与伴奏钢琴师规定

9.赛事统一为每位参赛选手配备一名伴奏钢琴师。每位选手可在预赛及半决赛前各获得一次免费合练时间(最长 60 分钟)。如需额外合练,相关安排及费用由选手自行承担。  

10.进入决赛的选手,赛前至少可与图尔库爱乐乐团完成一次合练。

11.选手可自行携带专属钢琴师参赛。此种情况下,钢琴师的差旅费、住宿费及劳务费(若有)由选手自行承担。 

12.若选手不自带钢琴师,则须遵守以下规定: 
选手应于 2027 年 2 月 28 日前,向赛事安排的钢琴师提交清晰易读且与自身演唱调式一致的乐谱(PDF 格式)。 

13.所有选手应在 2027 年 2 月 28 日前线上提交以下材料: 

  • 参赛曲目歌词及英文译文
  • 决赛曲目钢琴缩谱,且所有删减段落和华彩乐段需清晰标注。

14. 赛事工作人员将统一采购管弦乐团所需的总谱与管弦分谱。若参赛的管弦伴奏曲目无正规出版乐谱,或市面无法采购,则经赛事总监要求,选手须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该作品的总谱与管弦分谱。  

赛事流程安排

15. 赛事共设三轮赛程: 

  • 预赛:2027 年 6 月 7-9 日
  • 半决赛:2027 年 6 月 11-12 日
  • 决赛:2027 年 6 月 17 日

16.评审委员会将在预赛(约 36 名选手)中选出 16 人晋级半决赛。半决赛决出六名选手进入决赛。

17.在本届赛事期间,2027 年6 月 6 日抽签确定的出场顺序全程固定,不做改变。

18.轮到上场时无法按时登台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选手如突发疾病且持有赛事医生出具的证明,则可申请调整至本轮靠后时段演出。 

参赛曲目要求

19.参赛曲目必须包括:  

  • 至少三种不同语言的作品
  • 至少一首芬兰作曲家创作的作品
  • 至少一首 2000 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 
  • 由不同性别的作曲家创作的作品 

所有作品仅限演唱一次。建议选手搭配曲目时,充分展现音乐风格与创作者的多元性。 

20.预赛曲目:

  • 清唱剧、弥撒曲或康塔塔咏叹调一首
  • 歌剧咏叹调一首
  • 独唱歌曲两首

每位选手的演出总时长不得超过 20 分钟,含曲目间停顿时间。

21.半决赛曲目:

选手自选一套可充分展现自身艺术水准的曲目。除歌曲外,曲目必须包含至少一首歌剧咏叹调。除咏叹调外,其余歌曲须为作曲家原作声乐钢琴作品,或由作曲家本人改编为声乐钢琴版本。

每位选手的演出总时长不得超过 30 分钟,含曲目间停顿时间。

22.决赛曲目:

两首管弦伴奏作品,其中至少一首为歌剧咏叹调。每位选手的演出总时长不得超过 20 分钟,含曲目间停顿时间。

除歌剧咏叹调外,选手还可在决赛中选择另一首管弦伴奏作品,或歌剧、轻歌剧或音乐剧类管弦伴奏咏叹调。所选咏叹调原作必须为管弦乐队编制创作。

演出规范

23.在所有轮次演出中,选手需完整连贯地完成整套曲目表演。

24.选手于 2027 年 2 月 28 日前最终确认的曲目及演唱顺序,在本届赛事期间全程固定,不得更改。

25.所有作品(含清唱剧咏叹调)均应脱谱演唱。咏叹调应使用原调或行业通用移调版本。独唱歌曲允许自行移调。所有作品必须使用原作语言演唱。

26.赛事全部场次对外开放,同步实时线上直播,以供公众观看。 

评审规则

27.评审标准与流程详见评审委员会章程。

28.在选拔决赛选手及决赛打分阶段,评审委员会将综合每位选手在全部比赛场次的整体表现进行评判。 

29.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结果。

奖项设置

30.赛事设置现金奖金及指定场馆演出机会奖励。现金奖金单位为欧元:

  • 一等奖 €60,000 
  • 二等奖 €40,000
  • 三等奖 €30,000
  • 四等奖 €10,000
  • 五等奖 €10,000
  • 六等奖 €10,000

此外,本届赛事还设置艺术歌曲奖 €5,000,并面向母语非芬兰语或瑞典语的选手设置最佳芬兰作品演绎奖 €5,000。评审委员会保留调整奖项分配的权利。

本届赛事另设媒体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奖项。媒体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各评选一名最喜爱选手,每人奖金 €3,000。现场观众还将投票选出最喜爱的选手,奖金 €3,000。

晋级半决赛但未进入决赛的选手,每人可领取奖金 €1,500。 

31.现金奖金将在决赛音乐会结束后当晚颁发。

32.赛后数月内,我们将公布配套指定场馆演出机会。决赛选手可获得芬兰境内及海外多个演出机会。此外,赛事冠军可额外获得至少一年的职业发展指导。

赛事补充规定

33.更安全赛事环境准则

米丽娅姆·海林国际声乐比赛致力于营造开放包容的氛围,保障每位参与选手自在表达、彼此尊重:

  • 相互尊重,坦诚沟通。共同打造积极且富有艺术感染力的赛事环境。言行举止杜绝主观臆断他人的人生境遇、身份、背景、能力或性别。每个人拥有自主定义自我、讲述个人经历的权利。 
  • 绝不容忍各类歧视或骚扰行为。 
  • 我们将采取措施,处理任何骚扰和失礼行为。若您在任何场合感到不适,请随时联系赛事组织方或指定负责人。 
  • 若我们出现错误,我们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致歉。我们致力于自查赛事运营工作,不断优化完善流程。欢迎大家在赛事期间及赛后提出反馈意见。 

34.赛事组织方拥有无限制独家录制、转播权,并可通过电视、广播、组织方官网及各类网络平台播放参赛演出内容,无需向选手或其伴奏师支付任何报酬。

此外,赛事组织方或其授权第三方可永久存档参赛选手演出内容,且可不限时间或地域,通过电视、广播及线上平台随时播放赛事演出。 

35.在预赛或半决赛中遭到淘汰的选手,有机会获得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点评指导。

36. 选手若违反本章程规定,赛事总监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 

37. 本章程原文为芬兰语。若内容存在冲突,则以芬兰语版章程为准。